在聽臺大林老師的演講時,對於「social informatics」沒有那麼陌
生,也很快就接受了「資訊社會學」這個名詞定義,但卜老師認為
「social informaics」這個概念更適合翻為「資訊科技社會學」,因
為在「social informatics」的概念中,主要是專注在「科技」與「社
會」的面向,而資訊社會學這個中文的概念,會讓人誤以為資訊是
指的是:以各種形式表現在媒介上的「內容」,像是文字、動作、
圖像等「內容」與「社會」面向的關係,像臺師大大眾傳播研究所
就有開一門「傳播科技與資訊社會」課程,就是在探討「科技」、
「資訊內容」與「社會」等面向互相影響的關係,同樣是叫資訊社
會學,但是開在不同的系所,其所代表的意義便不一樣了,若social
informatics的概念翻為資訊科技社會學,確實更讓人更加理解其概
念與意義。
雖然現在就在上social informatics的課,對於其概念涵蓋的範圍與相關
理論有愈來愈了解,但是對於social informatics本身的定位並不清楚,
因為social informatics會套用心理學、社會學的理論來解釋相關概念,
所以這是一個跟圖資有高度相關的概念嗎?這個疑問一直存在我心中,
但在聽了林老師的演講之後,對於social informatics的概念與定位有了
更進一步的理解,老師說social informatics是「學域study field」的概
念,而不是「學科discipline」的概念,學域主要有自己的核心概念,
可是可以被運用在不同種學科領域中,用不同的理論架構去解釋social
informatics的概念,像認知心理學(cognitive psychology)就算是由心
理學所發展出來的學域,可以將其概念運用在不同的學科中,但目前
social informatics仍未屬於某一特定學科中,相關學者目前亦不希望此
概念被歸屬於某一學科中,因為學域的延展性高亦能跨學科應用,但未
來將會怎麼發展就不知道了。
在接觸過social informatics後,我覺得學域這樣的概念蠻好的,因為學
科在闡述某個事件上,理論套進去說定了就是說定了,已成定論,但學
域便可以在一件事情上套不同的理論去看,會看到某一事件或現象多面
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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